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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规划局、农牧局、商务局等部门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1/4/21 9:17:27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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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对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建议143件,这些建议已于
市规划局成立了由局长刘卫任组长的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并专题行文安排部署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分三步走的办理程序:一是承办人在征求提案代表意见后形成初步答复意见;二是初步答复意见送分管领导同意并征求提案代表意见后再签发;三是专函向提案代表寄送建议答复和征求意见表。
市农牧局专题行文,把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责任都落实到人头上,考靠实了主管领导和承办责任人,明确了办理时限和程序,并确定了拟现场办理的代表建议。
市商务局早在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指出: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措施。代表建议,来源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集中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又凝聚着人大代表的心血和智慧。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办好这些代表建议,对于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交办会精神,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确保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