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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发布日期:2008/3/21 10:17:29
作者:根据全国人大网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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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对外交往等方面回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并深刻总结了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累的新鲜经验,强调指出: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体要把握好四点: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要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三要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四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
报告提出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一是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二是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三是以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为主线,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四是以巩固和完善定期交流机制为重点,从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出发,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广泛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作用。五是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