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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2017/11/28 0:00:00
作者:信息与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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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陇南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荣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2017年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建平重点解读了《陇南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办法》(草案)、《陇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项目规划》(草案)、《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大家建言立策,纷纷发表审议意见。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陈荣在最后的讲话中指出,陇南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成立是依据新修订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应运而生的。今天在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法制委员会的工作步入正轨。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人大代表中熟悉法律事务的同志担任,承担着审议法规案、提出立法案、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订、审议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职能。尤其是在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法制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凸显。陈荣希望法制委员会各委员能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履职。市人大常委会也会为大家提供外出调研、考察、参加地方立法和人大代表培训等条件,切实加强法制委员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推动我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焦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