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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6/28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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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武都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岳金林,副主任田代雄、杨新林、高天佑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杨新林主持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丽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安排建议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实施《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恢复杨想才执行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林世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监制:张峰   供稿:蒲婷

   编辑:蒲婷   校审: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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