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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人大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8/18 16:06:18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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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常委会各工作部门: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宣传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工作、加快陇南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推动人大宣传工作深入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今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陇南市人大宣传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31日。
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加强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以助推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深度落实为中心,以助力宪法法律在我市有效实施为重点,大力宣传宪法法律、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领导,秘书长田代雄主抓,办公室、研究室具体负责,各工委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共同实施。
(一)社会宣传。市人大机关、“一府两院”及垂直管理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市统办大楼利用LED屏宣传人大新闻与标语。由市县区宣传部门协调工信、住建、商务、旅游、运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开展LED屏社会宣传。各级干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深入双联点宣讲法律政策、市委重大安排部署及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等内容。
本机关宣传活动由办公室、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单位宣传活动由教科文卫工委配合宣传部门负责联络、协调。
(二)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市内主流媒体播发人大新闻及宣传文章。1、报社、电视台、网站、微媒体及时转播全国“两会”重要新闻等内容。2、在《陇南日报》、中国陇南网、陇南人大网刊发主题宣传文章,《陇南日报》刊发一期主题宣传专版。3、陇南电视台制作播放人大宣传专题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本项活动由研究室负责协调相关媒体抓好落实。
(三)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本项活动由法工委牵头,相关工委参与,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评选表彰陇南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
本项活动由办公室、研究室负责。
(五)县区宣传活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县区人大宣传活动,同时要协调县区新闻媒体向省市新闻媒体报送主题宣传稿件,确保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并认真开展督查。活动结束后,市人大常委各工委、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常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材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要认真搞好总结工作,撰写综合性宣传稿件,向省上刊物、媒体投稿,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稿件征集要求:
1、主题宣传稿件。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主题宣传稿件1-2件。稿件要紧扣宣传主题,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主要反映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助推依法治市、代表风采、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稿件要有一定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题材既可以是新闻通讯,又可以是理论研讨文章和经验交流文章。字数1200字左右,最长不超过1500字。稿件将在《陇南日报》、陇南人大杂志和陇南人大网选登。
2、报送时限及方式。所有稿件请于3月12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每份稿件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李新民 手机:13909399985
电子邮箱:1689024979@qq.com 传真:0939-8263939
2015年3月3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