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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6/10/22 18: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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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10月2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的决策部署和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深度落实“433”发展战略,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运行态势。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变动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