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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0/22 18:43:02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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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0月2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5日在武都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期4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陇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陇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关于设立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八、选举和表决事项;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