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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14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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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使立法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各界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都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建议的立法项目要符合地方立法权限。根据《立法法》规定,我市的立法权限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因此,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请注意不要超出上述权限范围。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扣我市科学发展主题,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立足市情,从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创新引导。

四、提出的立法建议,请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具有创制性或者地方特色的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文本建议稿。为便于联系,请写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五、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通信地址: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746000;电子邮箱:lnrdfgw @163.com;联系电话及传真:0939-8263912。  

六、立法项目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110日。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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