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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41号

发布日期:2025/4/29 15:02: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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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41号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已经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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