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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41号
发布日期:2025/4/29 15:02: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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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第41号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已经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