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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李祥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3/12 10:17: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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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旁听人员名额为10名,九县区、陇南军分区10个选举单位各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新林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桑虎林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卢改青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