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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区对《军事设施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0/6/29 8:34:48
作者:陇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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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深入部分县区对《军事设施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官兵列队欢迎执法检查组

检查军事设施

在两当县召开座谈会
在三县区汇报会上,樊先志首先肯定了近年来各级政府、军事机关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军事设施作为国防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物质基础,是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军事机关,要把保护军事设施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予以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第二、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一要在地方机构与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充实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人员,切实依法履行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抓好制度落实,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依法顺利开展。第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一是要重点抓好相关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要把保护军事设施与双拥共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浓厚氛围。三是抓典型。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抓得不紧、管理不严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四、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要自觉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审核经济建设和城乡发展规划时,既要考虑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需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地方政府和军事机关要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工作,全面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各项工作。二要抓紧完成个别军事管理区和军事禁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随着灾后重建及重大项目在全市的实施,“两区”需要变更的,军事机关和地方政府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快办理有关手续。三对历史遗留问题军地双方要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本着“顾全大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问题。四要加大军事设施保护执法力度。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工商、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事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军事设施、危害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违法犯罪行为。
陇南军分区副司令员李自奇在汇报会上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学习辅导,讲解了军事设施包括的范围,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的区别,并对三县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三县区人大、政府和军事机关表示:这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既对军事设施保护法是一次广泛的学习宣传,又强化了我们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意识和国防意识,对当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后工作中要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和工作建议,共同把军事设施保护法学习好、实施好、贯彻好。